看了几个回答,感觉实在是跑题的太严重了,很多人好像就是为了讲个段子而硬掰,说什么“鱼香肉丝没木耳”跟“夫妻肺片没夫妻”、“老婆饼没老婆”做类比,这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事情,跟”南北饮食文化差异“也没什么关系。
毕竟人家游客吃的是“鱼香肉丝”,又不是“鱼香木耳丝”,这跟名字里有什么没什么根本就没关系。游客纠结的点并不在菜肴的名字上,人家强调的是所谓“正不正宗”的做法问题,在这个时候说什么“夫妻肺片没夫妻”、“老婆饼没老婆”就是阅读理解不及格罢了。
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其实就以下几个:
第一、鱼香肉丝到底怎么才是“正宗”。
第二、菜肴“不正宗”能不能成为拒付的理由。
第三、就算“不正宗”作为拒付的理由成立,那游客是在什么时间点上提出“不正宗、不付钱”这个诉求的,这很关键。
第一、鱼香肉丝到底怎么才是“正宗”
鱼香肉丝这道菜很常见,几乎在所有川菜馆子里也都能点到,但它可是川菜的“十大名菜”之一,在几年前曾经有过一篇关于《“中国菜”首次向世界发布!》的报道,其中就有川菜鱼香肉丝。
但是,民间餐馆在”正宗不正宗“这种问题上,很难扯的清楚。虽然在一些鱼香肉丝的“传统做法”、“正宗做法”中,它的辅料几乎都有木耳丝、青笋丝之类的,可这不是硬性规定,也不是法律法规的条文。
而且事实上在不同的地区、不同的时期,就算同样是鱼香肉丝这一道菜,它的做法和用料也会存在差异,正宗与否实在是难凭一家之言就断定的,所以游客的这个理由稍微有点牵强了。
第二、菜肴“不正宗”能不能成为拒付的理由。
就算我们姑且假设游客说的鱼香肉丝“不正宗”是对的,那么菜肴不正宗能成为拒绝付款的理由吗?这在很早以前的某些地方确实是有可能的,但在现如今是肯定不行的。
现在餐馆提供给客人的餐食,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,但只要干净卫生,大方向上没有错的离谱,那还真的不能拒绝付款。觉得吃的口味不满意,大可以给餐馆个差评、以后不来消费了,这算正常的范畴。
但以口味、风味、配料是否“正宗”为条件,是不能作为是否付款的依据的,毕竟没有哪道菜有强制的规定一定要如何做才能卖钱啊。
简而言之:从公众认知的角度来说“正不正宗”可以说是一个轻微的业务能力问题,而吃饭不付钱那可是法律问题。觉得对方业务能力有瑕疵,并不是违背基本的“吃东西付钱”这种常识和法律的借口。
第二、就算“不正宗”作为拒付的理由成立,那游客是在什么时间点上提出“不正宗、不付钱”这个诉求的,这很关键。
我们再退一步,就假设游客说的“鱼香肉丝不正宗”是对的,也假设他“不正宗不付钱”的理由成立,可即便如此这件事情游客也未必就一定占理,因为那也得看游客是在什么时候提出的质疑、什么情况下说的“不正宗、不付钱”。
其实最简单的一句话就能直接驳倒游客一方:你如果觉得不正宗,也不打算为这道菜买单消费,那你倒是别吃啊!
总不能嘴上说着“这不正宗、这不是我想要的”,然后事实上却给吃干抹净了,最后拒绝付钱,这就太不体面了,而且也不合理。
相信如果游客是在这道鱼香肉丝或者其他什么菜上桌之后,立刻就表示“你们这个菜做的不正宗,没木耳丝我不要,或者我退菜、换个菜”,而不是先给人家的菜吃了,然后拒绝付钱,那么餐馆可能也不至于闹到要报警的程度。就算是最后还是闹得人尽皆知、上了短视频热门,游客也不至于被一面倒的抨击。
毕竟人家如果提前就说明了“要吃正宗的鱼香肉丝”,餐馆可以选择说明菜肴做法的区别或者是干脆表示做不到、不接待都行。但如果餐馆接待了、明确了客人要求、菜也做了,最后结果是做的让客人不满意,那客人也算是有理由的认为做得“不正宗”才不满意,并且也没打算占便宜,那这件事情顶多是“有争议”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面倒的抨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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